
前言
疫苗是預防傳染病最有效的防治工具之一,因此,疫苗自製關係國家安全,然而,相較於歐美(100%)、日本(59%)、韓國(38%),甚至是中國(85%),我國的疫苗自製率(8%)明顯落後於他國。此外,面對新興傳染病,台灣的疫苗開發速率緩慢,為解決此雙重困境,國衛院論壇於今(2020)年啟動相關研議議題,由南台科技大學蘇益仁講座教授擔任召集人。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大流行,已於2020年4月7日邀請產官學社代表召開第一次專家會議,並將相關會議結論提供給政府參考(會議結論已發表在國衛院電子報2020年4月10日,836期)。為了進一步蒐集各國最新疫情及疫苗開發進展,已於2020年7月7日召開第二次專家會議(會議結論已發表在國衛院電子報2020年7月16日,849期),並於2020年11月5日召開本年度最後一次專家會議。出席的產業界包括:高端疫苗,官方機構包括:衛生福利部科技發展組、食品藥物管理署、疾病管制署、醫藥品查驗中心,學研單位包括:國衛院、中央研究院、財團法人生物技術開發中心、臺大醫院,社團機構包括:台灣藥品行銷暨管理協會、台灣疫苗推動協會、台灣疫苗產業協會籌備處。本次會議為閉門專家會議,但也在YouTube影音媒體上公開直播。會議相關報告內容與討論重點摘要如下。
首先,由梁賡義院長開場致詞,梁院長回顧今年COVID-19防疫狀況,防疫指揮中心於今年二月底成立研發組,邀請梁院長擔任研發組組長,成立至今每周開會一次,負責國內快篩試劑、疫苗、藥物的研發、流行病學預測及建立肺炎疫情研究網及資料庫(技術支援平台)。目前疫情在台灣比較穩定,持續累積防疫經驗以便日後及時因應新疫情。從技術面上長遠來看需要各研究單位設立並分享生物資料庫資源,以增強研發能力,另透過本次疫情重新檢視設備儀器的狀況,改善如ABSL-3動物實驗室捉襟見肘的現況。政策影響層面更大,梁院長也期許國衛院論壇的疫苗議題專家委員會,能夠提供給官方良好的防疫政策建議。
接著,由中央研究院何美鄉兼任研究員報告「全球新冠病毒疫情的演變及防疫對策」,何博士分析目前全球COVID-19疫情演變及防疫對策,從流感監測數值來推測COVID-19疫情的未來走向,她表示COVID-19將會成為常態具季節週期的呼吸道感染症,重症人數比率<10%、致死率<1% (分母包含無症狀感染者),秋冬則會有感染的高峰。何博士強調感染不等於疾病,因為大部分感染者是無症狀的。高危險族群包括男性、高齡、基因、肥胖、抽菸及慢性病患者。在疫苗及藥物出現前,對於重症患者可以精準醫學角度切入,例如偵測重症病患血清中的干擾素(Interferon)量,可以及早給予干擾素處置。考慮到合併症(comorbidity)的情形,在適當的時機點給藥,例如在發病早期給予抗病毒藥物瑞德西韋(remdesivir)。何博士也提到免疫老化(Immunosenescence)的風險,年紀大免疫力下降,感染後較易達到重症,包括不常運動的老人、糖尿病患者及肥胖的人,這些族群的抗體下降數率也較快。
疫苗及藥物出現前,一方面透過邊境管制、檢疫及隔離的政策,與個人衛生習慣、口罩防護及維持社交距離來進行疫情防堵;另一方面藉著健全醫療體系、完善醫療資源,與維持個人健康生活模式來降低疫情造成的危害,此時政府防疫政策應致力於針對類流感病人進行快篩、監測及分流處置。何博士也呼籲在不久的將來疫苗出現後,遲早要開放邊境管制,以瑞典為例,在開放國門後,確診人數雖增加但死亡跟重症人數卻是下降,何博士呼籲我們應加強注意慢性病患者及維持健康生活模式,就能有效減輕COVID-19及流感等傳染病的危害。
然後,再來由本院李敏西研究員報告「國際新冠病毒疫苗開發現況」。李博士報告當前各國的新冠肺炎疫苗發展現況及相關臨床試驗的法規指引。在法規方面,全球法規監管組織(ICMRA)在今年三月及六月分別提出COVID-19疫苗使用於人體(First in human)的藥品臨床試驗規範及其第三期臨床試驗所需數據。流行病預防創新聯盟(CEPI)也在今年三月提出如何加速COVID-19疫苗研發的建議。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在今年十月初公布COVID-19疫苗緊急授權使用(EUA)的導引。
截至今年11月3日,WHO公布有47個正在進行臨床試驗的疫苗,其中已有10家進入第三期臨床試驗,而緊急開發新興傳染病疫苗的重點在於「平行進行」試驗。美國國家衛生院(NIH)在「加速研發新冠肺炎干預療法和疫苗」(ACTIV)計畫中提出利用不同技術平台來開發候選疫苗快速進入臨床試驗,透過公私合作網絡加速完成臨床試驗。提出幾點建議包含:臨床試驗設計越相近越好,設立中央實驗室制定檢驗標準的共識…等。預採購方面,李博士舉例美國「神速行動」(Operation Warp Speed)目前已預購19億劑疫苗,也簡介了「COVID-19 疫苗全球取得機制」(COVAX)的現況。李博士建議引用日韓等國經驗,先採購國外疫苗,再使用國內疫苗。在本土COVID-19疫苗開發的過程,鼓勵不同平台開發,實戰中演練以加強國內防疫能力。李博士同時也提醒,疫苗廠商若過度投資廠房設備但開發速度比國外慢,可能會受到跨國疫苗廠傾銷而血本無歸,最後,李博士建議重新啟用跨部會的國家人用疫苗策略委員會進行統整。
接著,由臺大醫院臨床試驗中心主任陳建煒報告如何評估大流行用疫苗安全性。陳教授指出要做好疫苗的安全性評估,需要好的數據及科學研究,台灣具備這幾項能力。風險溝通上包括如何因應疫苗遲疑(vaccine hesitancy)及媒體上快速傳播的個人意見或負面新聞。在安全性資料追蹤方面,陳教授引用了Dr. Robert T. Chen在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CDC)利用健保資料庫連結以監測疫苗安全性的研究,並以輪狀病毒(Rotavirus)疫苗為例,說明默沙東及GSK的輪狀疫苗在美國上市後,以美國健保資料庫取得疫苗上市後安全性評估的資料。另外一個例子是由Sanofi出的腦膜炎雙球菌疫苗當時在施打後出現了格林─巴利症候群(Guillain- Barre Syndrome)的不良事件,廠商針對不良事件花了5-6年去釐清病因,此案例對快速開發藥物來說就有點緩不濟急。結論是陳教授引用黃婉婷醫師在Lancet上發表的2009年在H1N1疫情下建立的疫苗監測機制,重點包括疾病背景值、疫苗使用情形、在施打的計畫上有沒有發生問題、接種後不良事件的監測及疫苗登錄系統跟健保資料庫的連結。
然後是由生醫轉譯研究中心主任吳漢忠報告國家生技研究園區的防疫研究規劃。2019年成立的生醫轉譯研究中心(BioTReC)提供整合式的資源與平台,協助生技新創人才與團隊加速達成其產品化的進程,底下共有四大中心,轉譯醫學專題中心、創服育成專題中心、智慧醫學專題中心及新興傳染病專題中心。其中新興傳染病研究專題中心於2020年8月21日正式成立,任務包括研發快篩工具開發與治療性抗體的研發、研發抗病毒藥物研發及整合已養成的傳染疾病研究人才、技術及能量,使專供感染症研究用的P2及P3實驗室(包括兩間動物P3實驗室)發揮最大效益。新冠病毒防疫產品開發方面,已技轉抗原快篩試劑給泰博公司並取得上市取可。
接下來由國衛院感疫所所長廖經倫以新冠疫情轉譯研發的回顧與展望來報告。國衛院的特殊設施包括疫苗先導工廠及一間動物P3實驗室,目前動物P3實驗室正協助疫苗開發及測試,排程已滿載,至於疫苗先導工廠因規模太小不敷使用,目前正規畫興建新廠房。在COVID-19疫苗研發方面,同時啟動四個技術平台:胜肽疫苗、DNA疫苗、腺病毒載體疫苗及重組蛋白疫苗。在動物實驗當中發現由DNA疫苗誘發的中和抗體效價最高,因此以DNA疫苗為主力,目前已跟安特羅生技簽署產學合作,雖還未啟動臨床試驗,但DNA疫苗可於短時間進行批次生產,希望可以迎頭趕上。目前全球在臨床試驗階段的DNA疫苗有美國的Inovio、韓國的Genexine、日本的AnGes以及印度的Cadila Healthcare。
最後,由藥品行銷暨管理協會榮譽董事長吳力人報告「由新冠疫情看台灣生醫產業的發展」,台灣在COVID-19防疫上很成功,但在疫苗藥物開發速度上居於落後,吳董事長指出台灣可以朝著次世代疫苗(next generation vaccine)發展。對於全球疫苗發展趨勢,吳董事長提出,2022年後可能出現大的疫苗廠壟斷市場,且併購小疫苗廠,另一種可能是各家疫苗產品發展良好,COVID-19疫苗市場因殺價成紅海。台灣方面,吳董事長建議台灣還是需要扶植國內疫苗產業,才能供應國內緊急需求。
會議最後為綜合討論,針對新冠疫情挑戰及疫苗產業的展望得到以下共識:
1. 為了因應今冬流感跟新冠病毒疫情,政府應盤點目前在台灣上市的國內外檢驗試劑種類(抗原、抗體、核酸)及準確度(陽性預測值、陰性預測值),制定出在不同場合及族群的適用性。
2. 關於疫苗整備方面,目前國外已有10至11家廠商進行第三期臨床試驗,而美國食藥署(USFDA)於今年10月公布緊急使用授權(EUA)指引,預計2021年初美國會有通過緊急授權使用的疫苗。政府可考慮與國外進度較快的疫苗廠討論簽訂預購合約(APA),儲備取得國外EUA的疫苗,如果國內發生流行時提供給第一線人員緊急使用。
在台灣方面,國內三家廠商預計於今年11月完成第一期臨床試驗,為了比較國內候選疫苗的免疫反應,應成立中央實驗室,來測試人體免疫疫苗後的血清抗體反應,然後用相似標準來決定國內候選疫苗是否適合進入第二期臨床試驗。
國內候選疫苗預計在明年第一季完成第二期臨床試驗,台灣食藥署已於10月下旬公布根據二期臨床試驗的EUA審核標準。為了確保明年第三季國內廠商可以供應疫苗,政府可考慮補助已進入第二期臨床試驗的國內廠商準備量產,待完成EUA之後,可緊急生產供應國內市場。
4. 為了因應大量接種疫苗後發生嚴重不良事件時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社會恐慌,政府應有以下超前部署的作為,
1) 應盡速由政府主管單位、疫苗學專家、媒體社群相關人員等成立疫苗衛生教育小組,提供各個族群(老、中、青、幼)疫苗衛教資訊,強調不良事件與疫苗的相關性應該立基於科學原則,必須以對照研究的觀念與方法釐清。
2) 此外應成立疫苗安全緊急應變小組,應成立不良事件緊急應變小組,發生嚴重不良事件時,需迅速啟動調查,釐清與疫苗的關係。
3) 在啟動接種計畫前公布各種常見疫苗安全疑慮事件的背景值,以建立可供立即比對的疾病發生率數值。
4) 大規模疫苗接種開始之後,應透過 National Immunization Information System 和健保資料的連結,對接受疫苗者作安全性監控。
5. 面對新冠疫情,國內防疫有成,但在檢驗試劑、疫苗及藥物開發方面,仍有進步空間。危機就是轉機,政府應成立高層級人用疫苗政策指導委員會,由副總統及行政院副院長層級的長官統籌,召集產官學社專家商討,推動組織重整、經費編列、人才培育。
📌 研討會直播
109年議題:「疫苗之研發、採購與安全性評估政策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