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與法律,一加一大於二(文:邱慧洳教授)

護理與法律,一加一大於二(文:邱慧洳教授)

        臺北醫院附設護理之家於2018年因住民之氣墊床起火而發生火災,造成數十人員傷亡。檢察官起訴護理師業務過失致死罪,因該護理師違反「禁止住民自帶氣墊床」與「檢查氣墊床電源線之安全性」之「注意義務」。惟,法院認為護理師無禁止住民自帶低功率電器之義務與無檢查電源線安全性之專業能力,進一步認為該護理師未違反注意義務而無罪。於民事與刑事過失責任,行為人因違反注意義務而有過失,違反注意義務為過失責任成立之要件之一,然而護理師於臨床實務之注意義務為何?而過失責任之要件又為何?此等法律知識,護理師應具備之,以避免觸法。

        於護理職場上,護病比仍高,護理師每日工作超過法定工時而延長工時(加班)者,比比皆是,部分醫院未必給付護理師加班費,甚至透過待命制度、借休制度精簡護理人力,以控制人事成本,護理師無力負荷而離職時,偶有聽聞雇主對其求償違約金之例。護理勞動職場充斥違法雇主,雇主違反勞基法之種種行徑,造成血汗護理現象。因此,護理師應具備勞動法規相關知識,始能向違反雇主主張勞動權益。

        護理師除了需具備應有的護理知能,若能具備法律知識,對於自身權益的保障上,勢必可發揮一加一大於二之力量。「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規定,護理師執業應接受專業法規課程之繼續教育,然而,護理師之養成教育,較缺乏「醫護法規」與「勞動法規」等法律知識,建議學校應將「專業法規」列為必修或選修課程,以期護理師之法律素養於學生時代即萌芽。此外,專科護理師甄審考試、心理師與驗光師國家考試均將專業法規列為考試範圍,護理師國家考試,應見賢思齊,納入「專業法規」或融入相關考試科目,促進護理人員於學生時代即重視專業法規,刺激其學習專業法規之動機,以確保自身權益之維護。

護理結合法律,除強化護理師自我保護之力量,亦可拓展護理師之宏觀視野,並創造一加一大於二之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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