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缺乏有效治療新冠肺炎的藥物,其中,同時使用兩種抗病毒藥物:lopinavir 和 ritonavir被視為可能之治療方法。Dr. Cao 和其研究團隊針對199位於武漢確診之新冠肺炎病例進行臨床試驗,
實驗組為標準療法加上lopinavir 和 ritonavir,對照組為標準療法;主要評估指標(primary endpoint)為臨床病程的改善,定義為從進入臨床試驗到〝治癒出院〞或〝改善多項預先設定的臨床標準〞,
結果顯示兩組之間並無差異。lopinavir 和 ritonavir合併療法不如預期的可能原因為,參與個案為難治的病例以及lopinavir本身並無抑制SARS-CoV-2病毒複製的療效,然而從此臨床試驗的數據中發現,評估痊癒病例是否仍具傳播力,是有效控制病毒傳播的重要因素之一,此外,在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間,進行高質量臨床試驗是可行的。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蔡慧如博士摘要整理)
Author:Lindsey R. Baden, Eric J. Rubin
原文連結:https://www.nejm.org/doi/10.1056/NEJMe2005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