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日,根據第三期臨床試驗的初步結果,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發出了緊急使用授權(EUA),允許將瑞德西韋用於治療疑似或確診因嚴重Covid-19住院的成人及兒童患者。
該項核准主要是基於對不同嚴重程度的住院患者進行的三項3期臨床試驗的結果:由美國國家過敏及傳染病研究所支持的ACTT-1及由吉利得公司贊助之GS-US-540-5774及GS-US-540-5773。由吉利得公司贊助的試驗主要缺點在受試者與施測者均知道所使用的治療方式及缺乏對照組,知道自己正在接受治療可能是結論的主因,尤其治療5天的效果比治療10天的效果來的好。
FDA審查中的主要安全考慮包括肝毒性和過敏反應,這兩者在瑞德西韋的處方籤中都有描述。FDA認為在特定患者中(即成年人和某些需要住院治療Covid-19的兒童患者)接受瑞德西韋的安全性是可接受的。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莊淑鈞博士摘要整理)
Author:Daniel Rubin, Kirk Chan-Tack, John Farley, et al.
原文連結:https://www.nejm.org/doi/full/10.1056/NEJMp203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