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是以人工的措施來追蹤新冠肺炎疑似個案或密切接觸者,使用數位科技來追蹤新冠肺炎疑似個案或密切接觸者,被視為有效的方式;然而此舉有侵犯個人隱私及人權的顧慮,目前一些亞洲國家, 像台灣、南韓和中國等國家以中央政府的名義啟動數位化追蹤系統,來追蹤疑似個案或密切接觸者;另外,Apple-Google兩大科技龍頭研發出以個人化定位追蹤系統,但礙於個人隱私及人權的考量,美國及大多數歐洲國家均未採行; 由於目前未有充分證據支持個人化定位追蹤系統的有效性, 在強制實施此措施之前, 未來需更多科學證據來支持。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蔡慧如博士摘要整理)

Author:I. Glenn Cohen, Lawrence O. Gostin, Daniel J. Weitzner, et al.
原文連結:https://jamanetwork.com/journals/jama/fullarticle/2766675?resultClick=1